ST6000-MM01-CS_04

联邦通讯委员会射频干扰声明 - 美国

FCC 无线电干扰信息

根据联邦通信委员会 (FCC) 规则第 15 部分的规定,ST-6•00TA 经过测试,符合联邦通信委员会 (FCC) 对 A 级数字设备的限制。这些限制旨在提供合理的保护,防止商业、工业或企业环境中的有害干扰。本产品可产生、使用和辐射射频能量,如果不按照说明安装和使用,可能会对无线电通信造成干扰或受到干扰。要将应用中的电磁干扰可能性降至最低,请遵守以下两条规则:

  • 安装和操作本产品时,使其辐射的电磁能量不足以对附近设备造成干扰。

  • 安装和测试本产品,确保附近设备产生的电磁能量不会干扰本产品的运行。

  • 任何未经权责机构批准的改动或修改,都可能使用户无法操作此产品。

警告
电磁/无线电干扰
电磁辐射可能会干扰到本产品的操作,从而导致意外设备操作。如果检测到电磁干扰:
  • 增大本产品与干扰设备之间的距离。
  • 重新调整一下本产品和干扰设备的方位。
  • 对于连接到本产品和干扰设备的电力和通讯线进行重新排布。
  • 将本产品和干扰设备连接到不同的电源。
  • 在将本产品连接到外设或其它计算机时。务必使用屏蔽电缆。
未按说明操作可能导致人身伤亡或设备损坏等严重后果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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